另外一个持异议的观点就是我首先在1942年提出来的,当时在拙著《工业人的未来》(The Future of Industrial Man)中阐述了我的观点。我提出了新型组织——50年前他指的是大型商业企业,必将成为有助于个人发现自己的地位和作用的社区,人们可以在工厂型社区中有条不紊地开展社会工作。在日本(虽然保持相当大的独立性,而且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政府机构或企业是大雇主,实际上越来越多地试图成为容纳雇员的"社区"。"终身雇用制"只是证明这种事实的一个证据。公司提供的住房、医疗保健、假期等都郑重其事地告诉日本的雇员这样一种情况,即雇主,特别是大公司,就是社区或昔日的村庄和家庭的接班人。但是,这种方式也没有起到作用。
实际上,人们越来越多地需要将雇员置于工厂型社区的管理范围内,在西方尤其如此。现在所谓的"授权"与我50多年前讨论的非常相似。
但这并没有创造一个社区,也没有创造一个有利于处理知识社会的社会工作结构。
事实上,几乎所有这些工作都不应该由提供就业机会的机构来完成。这些社会工作包括:提供教育或医疗保健;解决发达社会,特别是富裕社会的畸形状态或弊病,如酗酒和吸毒;解决社会无能为力和无责任感的问题,如美国城市的"下层阶级"在这方面面临的问题。
提供就业机会的机构是一种"组织",而且将来仍旧是一种"组织"。机构与个人的关系不是将双方连接在一起的牢不可破的"社区"中"成员"的关系。
要生存下去,它需要在就业上具有灵活性。但是,知识工作者,特别是掌握先进知识的人逐渐认识到组织是实现其自身目标的工具。但是由于他们要受到组织的约束,因此他们对服从于社区型组织的任何想法都抱有抵触情绪;组织需要他们终身成为组织的一分子;组织需要他们放弃他们自身的抱负,把组织的目标和价值观作为自己的目标和价值观。这种情况在日本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也是不可避免的,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掌握知识的人拥有"生产工具",而且无论在哪里,只要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取得最大的成就和得到最大的发展,他们都能拥有到这些地方工作的自由。
因此,对"由谁来处理社会工作"这个问题的正确回答既不是"政府",也不是"提供就业机会的组织",而是独立的新兴的社会部门。
社会部门中的这些组织越来越多地具有第二种但也同样重要的目的,即创造公民意识。现代社会和现代政治变得既庞大又复杂,因此,人们不再可能具有公民意识,即负责任地参与社会活动。作为公民,我们所能做的只是每隔几年投一次票和常年不断地纳税。
通过在社会部门型机构中担任志愿者,个人可以再次发挥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40年前几乎得到普遍认可的"组织人"的概念是错误的,从普遍认可到风光不再,速度之快前所未有。事实上,人们对自己的知识工作越满意,就越需要一个开展社区活动的独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