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的多元化社会
随着组织社会的出现,政府的功能受到了全面挑战。组织社会中的所有社会工作越来越多地是由组织完成的,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保健或清扫街道,每一个组织都对应一项社会工作,而且只对应一项社会工作,因此,社会迅速成为多元化社会。然而,我们的社会与政治理论仍旧认为,政府是社会的唯一权力中心。事实上,西方历史和政治的本质是摧毁所有其他权力中心,或至少让这些权力中心变得软弱无力。自14世纪以来,这种状况延续了500年,并在18世纪和19世纪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当时(美国除外),大学或官方教会等最早出现的机构虽然已保留下来,但至今都变成了国家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成为公务员。然而,随后在世界刚刚进入19世纪中叶,新的权力中心开始崛起了,首先是1870年左右出现的现代商业企业。从此,新型组织接踵而至。
在昔日的多元化社会中,如欧洲中世纪的封建主义或十七八世纪日本江户时代的封建主义,所有多元化的组织(包括英国玫瑰战争期间的封建男爵或日本江户时代的封建领土)都试图控制其社区内发生的任何事情。它们至少试图阻止任何其他人在其势力范围内控制任何关系到社区的事情或社区的任何制度。
但是,在组织社会中,每一个新兴的组织只关心它们自己的目标和使命。这些组织不会要求对任何其他事情拥有控制权。但是,它们也不会对任何其他事情承担责任。那么,谁来关心共同的利益呢?
这个问题始终是多元化社会的中心问题。以前的多元化社会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它又以不同的形式卷土重来。我们迄今为止看到的是这些机构受到的各种各样的限制,这些限制令人触目惊心,由于它们自己的使命、职能和利益触及了公共领域或违反了公共政策,因此它们在实现这些使命、职能和利益的过程中四处碰壁。最近40年来,美国相继颁布了各种反歧视的法律,包括消除种族、性别、年龄、教育和健康歧视的法律,所有这些法律都明令禁止不良的社会行为。但是,我们现在越来越多地对这些机构的"社会责任"提出质疑:"除了履行它们自己的职责外,要增进公共利益,这些机构必须做哪些事情?"然而,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回到遥远的多元化社会,回到封建制度下的多元化社会,虽然人们似乎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要"私人掌握公共权力"。
以美国学校为例,我们会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会严重地影响新型组织发挥自己的作用。
新兴的多元化社会具有多元化社会的老问题,即如果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机构只有一个目的,那么谁来对公共利益负责呢?老问题又引发了一个新问题:如何既能保持新型机构创造成就的能力,又能保持社会的凝聚力?这使一个既拥有强大的力量又能发挥作用的社会部门的应运而生变得更加重要。这是社会部门在知识社会的成就上越来越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另外一个原因,即是社会部门不会对知识社会的凝聚力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经济利益再也不能将所有其他问题和利益整合成一个整体。在知识成为关键性经济资源后,被整合在一起的各种利益开始分崩离析,现代政治的多元化社会形态也随之开始土崩瓦解。非经济利益逐渐成为新的多元化社会形态、"特殊利益"、拥有单一目标的组织等。政治的内涵越来越多地不是"谁得到什么,什么时候以及如何得到?"而是价值观,每一种价值观都是毋庸置疑的。政治的内涵是子宫里孕育的胎儿的"生存权",这与妇女控制自己的身体和堕胎的权利格格不入。政治的内涵是环境,并为受到压迫和歧视的群体争取平等。所有这些问题都不是经济问题,基本上都是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