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冲突并不限于商业组织。美国发展最快的一个牧师教会,衡量工作成败的尺度是新教徒的人数。它的领导层认为,重要的是有多少新教徒入会。随后,上帝将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或者至少会满足足够比例的新教徒的需求。另一个福音派牧师教会认为,重要的是人们的精神成长。这个教会慢慢地让那些形式上入会但精神上并没有融入教会生活的新教徒选择了离开。
这同样不是一个数量问题。乍一看,第二个教会好像发展较慢。但是,它留住新教徒的比例要远高于第一个。换言之,它的发展比较稳固。这也不是一个神学问题,至少首先并不是神学问题,而是有关价值观的问题。在一次公开辩论中,一位牧师这样说:“除非你先加入教会,否则你永远找不到天国之门。”而另一位牧师反驳说:“不,除非你先有心寻找天国之门,否则你就不属于教会。”
组织和人一样,也有价值观。为了在组织中取得成效,个人的价值观必须与这个组织的价值观相容。两者的价值观不一定要相同,但是必须相近到足以共存。不然,这个人在组织中不仅会感到沮丧,而且做不出成绩。
一个人的工作方式和他的长处很少发生冲突,相反,两者能产生互补。但是,一个人的价值观有时会与他的长处发生冲突。一个人做得好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好、相当成功的事情——可能与其价值体系不吻合。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所做的工作似乎并不值得贡献毕生的精力(甚至没必要贡献太多的精力)。
如果可以,请允许我插入一段个人的故事。多年前,我也曾不得不在自己的价值观和做得很成功的工作之间做出选择。20世纪30年代中期,我还是一个年轻人,在伦敦做投资银行业务,工作非常出色。这项工作显然能发挥我的长处。然而,我并不认为自己担任资产管理人是在做贡献。我认识到,我所重视的是对人的研究。我认为,一生忙于赚钱、死了成为墓地中的最大富翁没有任何意义。当时我没有钱,也没有任何就业前景。尽管当时大萧条仍在持续,我还是辞去了工作。这是一个正确的选择。换言之,价值观是并且应该是最终的试金石。
我属于何处
少数人很早就知道他们属于何处。比如,数学家、音乐家和厨师,通常在四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会成为数学家、音乐家和厨师了。物理学家通常在十几岁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决定了自己的工作生涯。但是,大多数人,尤其是很有天赋的人,至少要过了二十五六岁才知道他们将身属何处。然而,到这个时候,他们应该知道上面所谈的三个问题的答案:我的长处是什么?我的工作方式是怎样的?我的价值观是什么?随后,他们就能够并且应该决定自己该向何处投入精力。
或者,他们应该能够决定自己不属于何处。已经知道自己在大公司里干不好的人,应该学会拒绝在一个大公司中任职。已经知道自己不适合担任决策者的人,应该学会拒绝做决策工作。巴顿将军(他自己大概永远不知道这一点)本来应该学会拒绝担任独立总指挥的。
同样重要的是,知道上述三个问题的答案,也使得一个人能够坦然接受一个机会、一个邀请或一项任务。“是的,我将做这件事。但是,我将按照我自己的特点,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做这件事,进行这样的组织安排,这样来处理当中所牵涉的关系。这是我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应该会取得的成果,因为这就是我。”
成功的事业不是预先规划的,而是在人们知道了自己的长处、工作方式和价值观后,准备把握机遇时水到渠成的。知道自己属于何处,可使一个勤奋、有能力但原本表现平平的普通人,变成出类拔萃的工作者。
我该做出什么贡献
综观人类的发展史,绝大多数人永远都不需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该做出什么贡献?因为他们该做出什么贡献是由别人告知的,他们的任务或是由工作本身决定的(例如农民或工匠的任务),或是由主人决定的(例如佣人的任务)。以前的人大多都处于从属地位,别人吩咐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甚至到了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那时涌现出的知识工作者(即所谓的“组织人”,organization man)还指望公司的人事部为他们做职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