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的合法性
在德鲁克的著述中,自由并不意味着毫无限制,相反,行动的自由要受到法律或价值观的约束。在德鲁克所定义的由各类组织构成的有效运转的社会中,被治理的人虽然是自由的,但是却自愿顺从权威,因为这些人与组织中在他们之上的人共享相同的价值观念,并且愿意对这些共享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负责。
自愿地服从内化的权威在德鲁克有关管理层收购(MBO)的概念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一个组织搞管理层收购要求所有管理者为自身设立一定的目标,这些目标要用于评估绩效。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这些目标应该反映出整个组织的宏大目标,而不仅仅是个体管理者自己的个人愿望和成就。
正如施塔尔的权威系统是与一个共同的大一统的更高的力量关联在一起的,德鲁克所谓的有效运转的社会也整合了管理者及其组织的利益。由于管理者能够将自己的目标与整个组织更为宽广的目标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个体的目标就成为个人表现的一种形式,不过这种表现还会受更大主体的权威影响。
对于组织内部权力的层级结构,德鲁克一直深信不疑;他并不十分认同在管理或者政府问题上的极为严格的平等主义观点。尽管如此,他仍然认为,那些在食物链顶端的人必须通过坚守共享的价值观来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换句话说,德鲁克坚信管理权威是必须的,但是,正如施塔尔所做的那样,他也试图通过共享的价值观来为权威获得合法性找到一条可行之路。试问:为什么在组织架构图底端的那些人会自愿地服从自上而下的权威呢?他们之所以服从,是因为他们相信组织及其领导者与他们共享关于人的权利和机会的相同的价值观,否则是不可能服从的:
与为了一个社会性的目标而协调人们努力的其他任何机构一样,企业也必须按照层级线条加以组织。但是,对属于大家的企业的成功而言,每一个人,包括老板和清洁工在内,都是同等必要的。同时,大型企业必须为员工的晋升提供平等的机会。这其实就是传统上对公正的要求,是基督教关于人的尊严这一概念的影响所致。
本质而言,德鲁克试图利用施塔尔的具有创造性的、个人化的基督教上帝,将其世俗化,运用到工业场所中去。围绕机会平等和任人唯贤这些非常典型的美国价值观以及从宗教中汲取的有关尊严的概念来整合整个组织,德鲁克将施塔尔在19世纪提出的理念转化成了符合20世纪的理念。他仍然保留了施塔尔的具有创造力的上帝,只不过是对其形式进行了提炼。
但是,施塔尔关于权威合法性的论断是完全以基督教上帝的在场为基础的。由于他只是在基督教框架下全力拥护君主立宪,所以他并未发展出一个能够在神圣灵感之外的物质王国里建立起合法领导地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