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虽然我们强调权力下放原则的根源体系,但并非意味着要削弱其在人类理性中的基础。我们想说的要更为广泛。也就是,当理性超越了更大的现实时,剩下的只是工具的特征。当信仰和超越与理性隔绝时,他们就会走向迷信和原教旨主义,破坏健康的精神道路。 另一方面,当理性与信仰和超越隔绝时,它会导致迷信效率,迷信工具主义,最终导致缺乏社区。[52]在企业中尤其如此:在市场的逻辑中,价值被严格地定义为利润、生产率和收购,企业永远在追求向上爬。因此,最好是把权力下放原则理解为既是理性的,又是与超越性现实关联的。下文我们将说明给予权力下放原则生命的一神论根源体系。
51、创造条件使员工的天赋得以发挥的责任,源于上帝的造物行为。这在《创世纪》的前几个章节中有所体现:所有人都有尊严,因为他们是上帝的形象,即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子创造出来的。传统告诉我们,尽管我们不是上帝,但上帝的创造力反映在我们人类的能力之中。特别是基督教认为,因为我们是被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所以我们的工作应该是参与“宇宙造物主的行为中”。[53]换言之,上帝的创造不是一个一次性的活动,而是一项不断发展演变的活动,我们被召唤参与其中,响应上帝行使主权的命令。主权并不是开发利用的许可证。相反,它要求负责应用给予我们的天赋、才能和能力,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从这个角度来讲,工作本质上是参与持续进行的创造过程。
52、因此,在最后的分析中,创造本身就是我们为权力下放原则树立的典范。它揭示了关于创造的一个事实,即“上帝没有把行使权力的权力都留给自己”。[54]相反,上帝赋予了每一个创造物天赋和角色。对人类而言,这些天赋是理解其使命和天职的核心。天赋赋予给我们的不仅是为自己而采取行动的能力,我们的天赋是要通过我们流向其他人。[55]运用自我天赋的能力(即分享我们的才能、能力和技能),是人类展示上帝形象的基本方式之一。
53、在赋予我们某些能力或天赋时,上帝还给予了我们自由和智慧。作为人类,当我们充分利用自由和智慧时,我们便将蓬勃发展。这个事实是我们做出以下判断的基础,即当自由和智慧在企业或其他组织内受到不必要的限制或镇压时,人的尊严就受到了损害。当领导人接纳权力下放原则时,他们便意识到,在鼓励人们使用自己的天赋和判断时,会有相应的风险。如果领导人接受信任他人时固有的风险,则意味着他们认为员工的自由和智慧不应受到镇压或漠视。
54、然而,我们不应该误认为自由是为所欲为的通行证,否则会导致混乱。D•H•劳伦斯(D.H.Lawrence)睿智地观察到,一旦你为所欲为,“你就不会在乎任何事情了”。[56]自由不是个人偏好的随心所欲。真正智慧的自由是做我们需要做的事情,我们被创造出来要去做的事情,而不仅仅是我们想要做的事情。不顾真理而采取行动的自由,会扰乱判断:弄虚作假,不是通向自由,而是通向奴役、社会分裂,最终导致不公平。[57]
一致性原则
55、尽管权力下放原则非常重要并且具有动态性质,但是它及其他任何一种原则都不能完全清楚地表达什么是优秀的企业领导人。所以在天主教的社会传统中,权力下放原则经常辅以另一项原则,即一致性原则,或者为了共同利益将二者相结合。一致性原则有助于实现权力下放原则,防止出现可能的扭曲。[58]“天赋逻辑”为权力下放原则提供了根源,而一致性原则则通过提供更完整的良好工作愿景,进一步补充了权力下放原则。
56、我们发现,若想实现每一种原则和想法,则必须有其他补充,若没有任何补充,这种原则和想法便会失去作用。如前所述,自由和真理是相互依赖的:没有真理,自由就变成了特许权;没有自由,真理就退化为独裁。权利和义务也紧密连续:没有将我们在社区中联系在一起的义务,权利就会衍生出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没有确保人类尊严的权利,义务就会崩溃,出现盲从和循规蹈矩的僵化。
57、同样,权力下放原则和一致性原则也可能会被扭曲。本笃十六世(Benedict XVI )认识到了这种困境。他指出,当权力下放原则没有一致性原则作为补充时,便会“让位于社会利己主义”。[59]当领导人创造了一个可以施展各项才能(权力下放原则)但没有一致性的工作场所时,便会面临风险,即培养出越来越以自我为中心的姿态,以及孤立于市场和社区的员工。更有甚者,可能会产生一种权利文化。在这样的文化中,员工关注更多的是他们的权利,而不是他们对整体的义务和责任。越来越多的时间将耗费在组织内部的争论和问题上,如工作条件、自主性、薪资、福利和工作规则。这种单一的思维会成为一种固定思维:它会使组织忘记雇佣员工、形成团队是为了完成组织的使命。
58、一致性原则好比指南针,指导着权力下放原则(个人才能和责任的培养)朝着共同利益发展,预防出现毫无纪律的授权。人们都希望攀附上比自己更强大的事物。他们“需要一种道德权威,这种道德权威应该源自他们产生的结果,而不是所使用手段的效率”。[60]
59、相反,当一致性原则失去权力下放原则时,便会“变成家长式作风的社会援助,有损需要帮助之人的人格”。[61]仅有一致性原则而没有权力下放原则的组织,有可能会产生以一致性和过分集中为标志的文化,具体表现为对投资者或顾客的痼癖。例如,客户可能成为大王,员工和企业领导人成为契约佣工,在他们自己挖的陷阱中勉力挣扎。权力下放原则与一致性原则相辅相成,可以防止逐渐退化为僵化死板、墨守成规的组织。
60、当权力下放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共同发挥作用时,它们相互补充,相互充实。[62]一致性原则代表人的社会维度,而权力下放原则代表社会的个人维度。一致性原则要求我们接纳共同利益和人类的共同尊严,以此为美德;而权力下放原则号召我们接纳共同利益和“个人的”尊严,以此作为每一个人的美德。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创造了能够支持真正完整的人的发展的协同效应。社交和有意义的工作可持续增强心智、身体和精神。这样,一个完整的人,整个组织,以及更大范围内的整个社会,都会得到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