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与信任。最后,我发现了关于权力下放原则的一个最重要的认知:实施权力下放原则所必需的信任与风险之间关系的特征或本质。权力下放原则通过认可员工有给予自己和他人一些东西的需求和能力,从而指明了员工的个人尊严。当领导人接纳权力下放原则时,他们便承认,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的判断使用其天赋,必定会有风险。冒这个风险极为重要,因为它使得权力下放原则不同于授权。可以给一个普通人授予权力,而这种权力随时又能被收回,但这样做会有失去信任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不会达到在享有权力下放原则时的卓越表现和参与水平,也很少能真正成长和承担他们的全部责任。

  作为一名CEO,我必须管理风险,但无法消除它风险。努力消除风险会扼杀和阻碍各种关系,而不是给它们呼吸和发展的空间。我们的作者谈及了科学管理,该方法认为它可以消除任何风险。但是,在试图消除所有风险的过程中,这种方法使人彼此疏离远,破坏了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甚至威胁到人的生命——因为生命可爱和神秘的本性就是充满风险的。没有风险的商业就不是商业了。严格规避风险的企业领导人致力于追求决策合理化,结果经常导致决策延迟,这种延迟又进而引发员工工具化,他们不得不按照延迟做出的决策采取行动。

  冒险是信任的本质,而把人工具化是对信任的绝对否定。

••• 

    作为基督徒,我们知道我们作为人类因为上帝无条件的爱而被给予赋予的难以想象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只能通过最真实、最伟大的爱给予。上帝以最大的善意给我们最终的自由,让我们选择接受或拒绝他的爱,当然,每年的受难周也生动地提醒我们,我们经常过于频繁地滥用这一馈赠造物主给我们的自由。不过,在完全的权力下放原则中,上帝教导我们如何更好地充分利用我们的自由意愿,来建设爱的文明和他的永恒帝国。他一路上为我们送来了无数教师——让先知来磨练我们,让殉道者来激发我们,让圣徒来劝告我们,让家庭来塑造和爱我们,并向我们展示他的爱有多伟大——这种伟大的爱不会克制任何天赋,甚至包括上帝最宠爱的子民。 

  在管理界,没有压倒一切的“自上而下”的方法;上帝从不会将他的创造物工具化。在上帝的完美设计中,我们被创造时便被赋予了自由意志,反过来,他也代表我们完全接受与之俱来的风险。这种自由是我们的人道主义、以及我们去爱和回应上帝之爱的能力的根源,是我们追寻上帝联合创造世界的能力的根基。这是神圣的管理中多么慷慨和绝妙的一课啊!

  风险实际上植根于我们的人性——因而也植根于我们的权力下放原则之中。我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所有读者了解这个特别的悖论,即慎重接受的风险,以及根深蒂固的一致,能为所有人提供一个完整的人的发展的可能性,同时也是实现创造高价值商品和服务的超高效率的管理方法的关键。

  对基督教而言,这正是好工作的定义。

  我真诚地祝贺并由衷地感谢圣托马斯大学,尤其是带领我们完成这一过程的约翰•A•瑞恩和真理(Veritas)研究所。我希望本文能够有益于UNIAPAC协会、大学和企业,它们将管理和领导力的目标定为建立高效和可盈利的企业,同时接受上帝的指令,促进愿意服务于世界的员工的发展。

皮埃尔•勒科克

UNIAPAC会长,2009-2013

英瑞杰汽车系统公司(Inergy Automotive Systems),CEO,2002-2015

巴黎,2015年1月

简介

    我多么希望人人都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这对人类尊严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弗朗西斯教皇(Pope Francis)[1]。

    作为领导人,我们必须接纳权力下放原则。盗窃一个人做决策的权利或能力是错误的。这样做最终会毁掉公司,会使员工陷入取悦老板而不是满足客户的活动中。必须在最靠近客户的点上授权和制定决策。不过,没有权利框架的授权,则会导致混乱。

    威廉•波拉德(William Pollard),服务大师(ServiceMaster)的前首席执行官[2]。

    1、在看到“偷窃”这个词时,我们通常会想到丢失东西、钱或财产。但是,威廉•波拉德提到了偷窃人们的决策制定能力,引申来说,也就是他们的技能或天赋。任何盗窃都是违背道义的,但是,盗窃人们的决策和天赋会剥夺他们最基本的尊严——他们在工作中向他人展示最好的自己的能力。它还通过限制员工可做贡献的价值而从实际上掠夺了组织。只有在员工被给予可完全实现其潜力的机会时,组织才能实现其全部的卓越性潜力。不过,正如波拉德所述,尽管权力下放原则应当通过工作来培养员工的天赋,但它也是在一定的权利和责任框架范围内完成的。这就产生了一种天然的张力,本文将对此进行阐述。

    2、我们的宗旨是在组织领导力的背景下研究权力下放原则。“权力下放原则”(subsidiarity)一词来源于拉丁语“subsidium”,意为“协助或增强”他人。在组织内,权力下放原则是一种道德原则,指导领导人将决策置于组织最合适的层级上,为了员工自己的利益、组织的利益以及组织的客户或顾客的利益而充分发挥员工的天赋。在实践中,它有几个重要的目的:帮助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发展;增强领导人与下属之间的信任;强化公司的身份和文化。

    3、权力下放原则以下列理解为基础:即人人都有权利得到尊重,人人都有可以锻炼的天赋。根据这一原则,当领导人在建立可积极开发所有员工各种天赋(才能、能力和技能)的组织时,他们就是最好的领导。创造使这些天赋蓬勃发展的条件,是促进员工发展最可靠的方法。这些条件还可为遵守道德和具有生产力的公司提供基础。承认员工的天赋能够促使领导人将员工视为在工作环境中倾力付出同时也收获颇丰的人,而不仅仅是供利用的资本或供使用的资源。权力下放原则为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好工作”提供了一把钥匙。[3]

    它向企业领导人提出了挑战,使其试想如果组织内所有人的天赋潜力都得以实现,会发生什么。依据天赋逻辑,并辅以一致性原则,权力下放原则将每一个人都视为“能够给予他人一些东西的主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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