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的概念》中,德鲁克提出了一个关于通用汽车公司所推行的联邦组织问题,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联邦政府,这一问题是联邦党人詹姆斯·麦迪逊提出的支持建立强有力的中央集权这一观点的核心所在:“我们如何才能克服需要协作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僵局,如何才能摆脱分裂主义中组织分裂的危险,如何才能消除各种争权夺利的阴谋和斗争?”德鲁克听取了麦迪逊的忠告:“我们由此推断说,我们无法摆脱消除分裂的根源,唯一的办法是采取措施,控制其后果(即创造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

在通用汽车公司,通过推行集中的监理制度,在联邦式分权制组织中经常会发生的具有潜在破坏效果的分裂现象有所缓解。有助于缓解的另一个措施是坚持以事实为基础来衡量绩效——用成本会计法来衡量效率,用营销的方法来衡量市场份额、衡量效果。对于斯隆而言,好的管理这一概念“建立在集权和分权的调和上,或者说建立在‘采取协同控制措施的分权上’”。通用汽车公司内部众多分公司之间的协同,很多都是由高层管理者以负责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工作委员会的形式来完成的,以及靠开发和利用正式的控制制度来完成的。因此,斯隆为通用汽车公司设计的组织结构体现了汉迪关于公司联邦主义的三大原则:辅助性原则、相互依赖原则和协同控制与公司治理制度。

正如德鲁克在他自己对通用汽车公司的分析中所指出的那样,该公司的组织结构也在很多方面体现了18世纪美国政治中的联邦主义思想。斯隆的分权架构使通用汽车公司避免了“多数人的暴政”这一错误,或者阻止了管理层中某一特定的个性和风格特征蔓延到整个企业,造成更大的危害。德鲁克认为,所谓“通用汽车氛围”或“通用汽车类型”是不存在的。他专门指出不同分公司的主管背景各异,差别悬殊,他说:“这种多样性不仅仅是公司所允许的,而且高层管理还对此大加鼓励;有一点是很清楚的,当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做事的时候,这个人就会把事情做到最好,而当每一个分公司在都为自身所拥有的传统、行为方式和社会氛围感到自豪的时候,这个分公司就能最出色地完成任务。”

尽管德鲁克在其他著作中提到过美德在管理中的必要性,但是他在《公司的概念》一书中并没有过多地强调人的道德观的重要性,他认识到了人的本性所具有的局限性。事实上,德鲁克也指责通用汽车过多地强调了“管理者的个性或者……公民的善意……如果说通用汽车公司的制度真的建立在个人善意的基础上的话,那么它显然持续不了几十年。”

和麦迪逊一样,德鲁克深知人并不是天使。通用汽车的分权结构给了各个分公司充分的自主权(例如,没有人会阻止奥斯莫比尔试图取代其低价位的别克汽车的计划);而且也给工人充分的自主权,让他们在工厂建立自己的社群,其中每个工人都拥有某种权力来掌控自己的工作。德鲁克指出,斯隆的分权架构从很多方面来看都有助于权力的合法化,特别是公司废除了“没有人明白上面要求你做什么事、为什么要做这件事的‘命令式管理’,这一点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取代这一管理方式的是讨论式的管理,是公开的政策,根据所有相关人员的经验制定出来的政策”。

正如德鲁克所注意到的那样,通用汽车公司进行清晰的权力分立工作,在集中的管理者和每个分公司的主管之间建立起清晰的界限。尽管并没有多少证据表明,“政府组织的理论或者历史上的先例对通用汽车公司的组织管理制度的发展产生过明显的影响。”但是,公司架构体现出的分权性质与美国联邦主义所体现的原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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