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别和“多数人的暴政”
18世纪的美国知识精英们对于政治对立的概念深恶痛绝。那个时代尚未出现任何派别或者政党,人们认为党派之争会分裂国家,并且难以挽回。正如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施泰特所认为的那样,人们态度上的改变是随着联邦主义和反联邦主义的兴起而开始的,但是在展开关于宪法的争论的过程中,论辩双方都认为派别林立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麦迪逊声称:“在一个组织良好的联邦所允诺的众多优势中,没有哪一个利益比该联邦打破和控制分裂的暴力这一倾向更值得准确发挥的了。”麦迪逊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那就是,派别是社会的基本组成部分,也因而“分裂的潜在原因其实早就植根于人的本性之中了”。只有一个更大、更多样化的社会才能避免某个派别或者特定的利益群体来主宰整个社会。相对于一个小规模、同质化的联邦,由多种利益群体组成的更大规模的共和政体,不仅能够阻止具有暴力倾向的少数派别垄断政治舞台,而且能够阻止麦迪逊所说的“多数人的暴政”,或者说是多数人利益占主导地位,牺牲持不同意见的少数人的利益。麦迪逊发现,这就是拥有更大的代议制政府的利益所在:“各派别领导人的影响力可能在特定的各州煽风点火,却不可能将这把火烧到其他州去。”
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中,麦迪逊还提到了反联邦党人最主要的担心之一,那就是,掌控联邦政府的少数利益团体可能会压制了大多数美国公民的利益。针对反联邦党人的人口统计特征、态度和属性所进行的大量学术研究表明,他们并不是一个同质的群体,但是他们对于任何一种可能威胁到承认特权继承的已有制度的任何新的权力和影响力显然都深怀疑虑。有很多历史学家,比如斯坦利·埃尔金斯和艾里克·麦基特里克和戈登·伍德,都曾经指出,反联邦党人特别担心的是社会的流动性和与此相关的独立战争所造成的社会动荡。反联邦党人的“农村”反对派担心崭露头角的商人和中产阶级的专业人士所造成的影响,这些人会威胁到反联邦党人关于阶级结构和社会秩序方面的农业理想。麦迪逊勇敢地面对着这一真切的忧虑,他告知大家,新宪法不仅会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不受大多数人意愿的侵害,而且会保护国家避免受到容易冲动的少数人的随心所欲的影响。
一个美德尚存的社会
毫无疑问,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都认为国家必须由具有美德的人进行管理,按照定义来说,就是由少数人组成的一批精英团体来管理。在美国独立战争如火如荼进行的那些年,有道德的、公正的民众一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主题,知识分子们把这场革命看做既是一个政治问题也是一个道德问题。新的共和国不得不时刻牢记历史的教训,不要再次陷入罗马衰亡的陷阱。对于新的共和国来说,自我克制变成了美德的象征;正如戈登·伍德所指出的那样,“为了更为崇高的整体的利益而牺牲个体利益,正是共和主义精神的本质,也是美国人所理解的革命的理想主义目标。”
谢斯起义和其他事件一起表明美国民众己经失去了自我控制,自那之后,许多政治领导人开始质疑美国人民的道德。在麻省起义爆发6个月前,乔治。华盛顿从弗农山庄给约翰。杰写信,他哀叹到:“在我们组成这个邦联的时候,我们对人的本性的判断可能是过好了。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没有一个强制性力量的干预,人就算面对通过精心考量而找到的最佳措施,也不会采纳,不会付诸行动。”因此,在《联邦党人文集》中,“道德高尚的领导者”这一主题反复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例如,在联邦党人文集第五十七篇中,麦迪逊提到反联邦党人指出,由一批精英分子组成的众议院是无法理解普通民众的需求和愿望的。麦迪逊说,这一点“触及了共和政府的要害”,该政府需要“为统治者找到最高智慧来辨别以及最高道德来追求社会公益的人;而且当他们继续能够赢得民众信任的时候,采取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促使他们保持廉洁奉公的美德”。
在有关宪法的辩论中,关于政治领导人的美德的本质的争论仅此而己。联邦党人最终做出的让步包括在美国宪法中包含了《人权法案》的内容,这表明麦迪逊和其他人已经意识到,宪法需要增加一些内容来保护个人权利不受权力滥用的侵害。联邦党人对人的本性有所怀疑。尽管反联邦党人所担心的是一批新兴的富贵精英分子手中拥有过多的权力,而包括麦迪逊在内的联邦党人则对不受制约的权力所具有的危险了然于心,不管这种权力是在少数派手中还是在大多数民众手中。最终形成的美国宪法反映了人们对拥有美德的领导人(即有能力做出明智的选择,以社会利益为重,用中国人的话说,能够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强烈信念,但同时也意识到人类本性有这样一种倾向: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