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因霍尔德·尼布尔(1892—1971)
莱因霍尔德·尼布尔是一位新教神学家,一生致力于将基督教的教义应用于20世纪的工业化社会之中。1914年他毕业于耶鲁神学院,到底特律教区工作,从教区居民那里他亲眼目睹了劳工阶层真实的生活状况,这些居民的很多人都是为福特汽车公司工作的。1928—1960年,他到纽约协和神学院教书。作为美国社会党成员和一名和平主义者,尼布尔积极参与20世纪30年代方兴未艾的促进全世界基督教大团结活动。但是,他逐渐从社会福音新教教徒的理想主义那里抽身出来,这一派别致力于在地球上建成上帝之国。和奥古斯丁一样,尼布尔全面地研究原罪的影响和人的腐败堕落问题,研究这些问题给现代现代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尼布尔的神学理论很显然与影响到德鲁克的其他神学家,例如奥古斯丁和保罗,一脉相承。但是,尼布尔更明确地将自己对奥古斯丁有关人性本质的诠释与资本主义社会关联起来,公开驳斥许多主流的新教教徒的理想主义。
德鲁克晚年在其作品中承认自己曾受到尼布尔的影响,称尼布尔是“我伟大的老师”。关于个体作为个体的存在与个体在社会中的存在二者之间存在着张力这一点,德鲁克和尼布尔持有相似的看法。和德鲁克一样,尼布尔也曾试图这样一个问题:尽管人们一直在努力通过教育、科技和政治改革等手段来改进整个社会,但是人性中仍然存在相互之间产生恶意和使用暴力的倾向和能力。尼布尔关于人和社会的结论是发人深省的,与德鲁克的观点相呼应。
尽管尼布尔一生中的政治立场发生过改变(和许多知识分子一样,他在1939年希特勒-斯大林协议签订之后他放弃了对社会主义的支持),而他在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方面所持的立场则始终未变。在1932年出版的《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一书中,尼布尔指出,尽管个人能够在真正仁慈无私的动机的指引下生活,但是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永远不可能真实地反映出这些个人特征。他认为,假定有一个更大的力量,包括宗教在内,能够约束每个个人以自我为中心的冲动,创造出一个充满仁爱的社会的想法过于天真。在尼布尔看来,畅想(幻想)一个完美和谐社会的社会主义分子、社会福音新教教徒和其他人实际上都忽视了一些重要的元素,“在人们的集体行为中体现的这些元素带有自然的属性,永远不可能完全被置于理智或良知的支配之下。”
技术和教育的进步并不能减轻冲突;事实上,尼布尔认为,这些所谓的进步反而在很多方面加剧了冲突。更进一步地讲,宗教所具有的缓和内心争斗的能力也是极为有限的;他指出,宗教倾向于走极端,而两个极端中的任何一端都不利于社会和谐。一个倾向是失败主义,尼布尔使用奥古斯丁的观点建议阐释:“通过描绘神圣之光与尘世之暗之间的强烈反差,宗教遮蔽了道德生活的暗面和阴影,这一倾向始终是宗教生活的恒常特性。”如果尘世间的一切都只是恶,被无望地隔绝在上帝之城之外,那么一切试图改善尘世状况的努力都是在浪费时间。尼布尔所指的另一个极端立场是感伤主义,他认为自由主义的新教徒们是持这种观点的,他们是“进化的乐观主义者,对人的美德充满了罗曼蒂克式的过高估计”。宗教对于尼布尔而言是高度个人化的,这一宗教观也让我们回想起德鲁克所认同的克尔凯郭尔关于上帝面前的个人的思想。
像德鲁克一样,尼布尔也不是轻而易举地就能找到不道德社会这一难题的解决方案。他逐渐把自己的信仰寄托在民主制度上;在《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一书中,尼布尔提出了另一个看似简单的、对立的道德问题,后来他又进一步把这一问题弄得复杂化了。正如《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一书并不只是简单地指出个人是有道德的而社会是邪恶的那样,尼布尔写于1944年的这本书,尽管主要向大家展示西方的民主制度如何优于德国、苏联和意大利的极权制度,但是并没有轻易地放过光明之子(即笃信超越自身意愿之上的道德准则的个人)。尽管尼布尔相信,民主制度为他所发现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最佳的解决方案,但是他也绝对没有就此认为,与非民主制度下的民众相比,民主制度下的民众与生俱来地体现出更高的道德性。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一样容易为恶。尼布尔指出,事实上,光明之子“低估了不管个人还是集体的自我利益的力量”,这回应了他早期在《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一书所提出的观点。人与生俱来就带有缺陷,因而一定会犯错误;但是,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具有抑制人犯错的潜力。尼布尔有一句经常被引用的名言:“人趋向正义的潜力,使得民主成为可能;但人堕入非正义的倾向,则使得民主成为必需。”